患癌的姐有个心愿:捐献遗体
的姐闫丽霞。图片来自网络
“其实对于死亡我不害怕,就想着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作为兴盈中苑出租车公司巾帼车队的副队长,闫丽霞在公益圈为很多人所熟知,入行十几年来她的身影活跃在很多公益活动中。然而,在2014年9月,闫丽霞却不幸罹患宫颈癌,虽然她不断地和病魔作斗争,但癌细胞还是扩散了。于是,她做出了一个决定,要捐献遗体和角膜供医学研究和救助他人。“想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我的一个眼角膜可以拯救一个家庭……”说这话时,她语带哽咽,但语气坚决。
帮助他人快乐自己
在银川市上万名出租车驾驶员中,闫丽霞仅仅是一名普通的包车“的姐”,但她的“的姐”生涯却不普通。自1999年,她第一次通过献血体会到帮助别人的快乐时,就将这一行动坚持下来,每年不间断、不定时地献血。
在2012年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一位叫王巧玲的阿姨。由于患尿毒症多年,王阿姨双目失明,每星期必须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透析。每次去医院,都让王阿姨的家人很发愁,因为阿姨打车的时段正是上下班高峰期,打车非常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闫丽霞与其他司机组成了一个爱心接送小分队,轮流接送王阿姨到医院透析。一年来风雨无阻,虽然耽误了营运,但她毫无怨言。“在帮助了别人的同时,也快乐了自己。”闫丽霞如是说。
他们的这一善举曾得到了《银川晚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
热心奉献收获爱心
在车队里,只有闫丽霞的车是包的,收入也不高,可平日里,遇到年老的乘客,她总是竭力帮助。认识的人都觉得她坚强、乐观。可是,谁也想不到,家境贫寒的她在2014年9月,竟诊断出了宫颈癌。
“闫丽霞平时就是一个热心的人,受她帮助的人有很多,其中有很多人听到消息后特意赶来捐款。”2014年年底,闫丽霞的同事们得知这一情况,纷纷伸出援手,在光明广场为她筹集医疗费,小小的募捐箱盛纳下不少人的爱心。这些人有闫丽霞的同事、朋友,也有不相识的的哥的姐,更有素昧平生的市民。很多人都在为她默默祈祷着,为她加油鼓劲。
唯一心愿捐赠遗体
“这段时间公司来了好多姐妹,帮我收拾屋子,做饭。特别特别感谢。”闫丽霞说着有些泣不成声,“其实对于死亡我不害怕,就想着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闫丽霞说,自己现在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够将器官或遗体捐赠的事情办完。
“因为牵扯家里人,我也不能太自私了,所以我跟家里人商量,他们也都表示支持,我就想尽快能办完手续。”闫丽霞说,有公司和这么多人对她的关怀,她也没有理由不去坚强,但她就这么点能力了,能在身后为社会做点什么,是她自己最后的愿望……
记者 梁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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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有32人实现遗体捐献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沈亚婷)宁夏地区的遗体捐献工作开始于1999年,目前全区有两家机构可以登记、受理遗体捐献事宜,一是宁夏红十字会,二是宁夏医科大学,后者是宁夏红十字会唯一指定的遗体捐献接收单位。据统计,截至目前,宁夏共有150多人办理了遗体捐献手续,真正实现遗体捐献的共有32人。
捐献遗体有两种的方式,一种情况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申请自愿捐献,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遗体捐献。另一种情况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遗体。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生前还是故后,捐献遗体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要得到直系亲属的一致同意。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
当然,登记了遗体捐献,并不意味着非捐不可。遗体捐献遵循无偿、自愿原则,任何时候,如果志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改变了主意,随时可以撤销登记。
“遗体捐献是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的极大贡献。”宁夏医科大学遗体捐献办公室负责人秦毅教授说,遗体的主要用途是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
一般情况下,遗体的使用期限是3年,3年后,遗体完成医学贡献,将通知家属,根据家属的意愿择期安排火化。如果家属有要求,火化后会送还骨灰。在宁夏医科大学,有一座肃穆的纪念碑,碑上刻着所有遗体捐献者的名字。每年清明节,宁夏红十字会和宁夏医科大学会组织家属祭祀,表达对遗体捐献者的追思和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