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凯院长联系点讲党课话“三让法官”
本网讯(张晓霞)5月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彦凯在基层联系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作题为《在“两学一做”中争做“三让法官”的榜样、表率、标杆和形象》党课强调要求,党员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当榜样、作表率、立标杆、树形象,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和“三让法官”。
李彦凯院长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入手,深入分析了“做合格党员”和“做合格法官”的现实需要,着重对“三让法官”理念进行了深刻阐述。他指出,“三让法官”是宁夏高级法院党组深入调查研究、紧扣法院职能、针对队伍现状而提出的工作理念,是对中央提出“做合格党员”和最高法院提出“做合格法官”的具体实践和细化分解,其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把握其内涵,准确领会其要求,认真指导工作实践。
李彦凯院长强调,党员干部要争做“让党放心”的楷模。“让党放心”关键是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历史证明,理想信念坚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团结奋斗的精神旗帜,是中国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更是共产党员人的命脉和灵魂。我们有责任和使命去传承老一辈革命家为革命牺牲的精神和对党的事业的坚定信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党放心”;要做“让人民满意”的楷模。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焦裕禄、孔繁森是共产党的好干部,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人民法官,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刻了解群众疾苦,依法支持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从司法工作中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官的关怀和党的温暖;要做“让法律增辉”的楷模。严守纪律和规矩,不能触踫“红线”,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审慎用好手中的审判权,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审理案件让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深入人心,加深人民群众对宪法和法律的尊崇和敬畏。要充分运用智慧司法理念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促进立法的完善和执法的规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积极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在与兴庆区法院普通党员座谈交流中,李彦凯院长积极鼓励与会同志对如何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三让法官”及法院工作谈想法、表观点、亮思想。参会的党员同志们深受鼓舞,踊跃发言,认为李彦凯院长在党课中提出的“法官在实施法律过程中有义务向当事人宣传立法精神、方法宗旨,给当事人把法理、道理讲透”等观点,是对基层干警最有力的指导,深受鼓舞和感动。纷纷表示,能够置身于兴庆区法院这样一个团结奋进、富有活力的集体里生活和工作,感到自豪和骄傲。虽然案件增长幅度逐年加大,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日趋繁重,但有各级法院党组的有力支持和广大干警的奉献担当,党员同志们一定一如既往地发挥标杆和表率作用,凝心聚力,务实苦干,为宁夏法院各项事业创新突破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