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全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目标任务进行评估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2015〕43号
各市、县(区)残联:
全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实施以来,在各级残联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残疾人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了全面掌握各市、县(区)残联开展“强基育人”工程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就2015年“强基育人”工程检查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各市、县(区)进行自查
评估工作,形成自查评估报告;10月20日至10月31日,自治区残联组联处对各市、县(区)“强基育人”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严格按照自治区残联《宁夏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2015年度目标任务评估表》(见附表)的要求,逐条进行检查评估打分。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自查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真实反映“强基育人”工程开展情况。
(二)各市、县(区)残联自查报告和评估表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于10月20日前报自治区残联组联处。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蓉,联系电话:0951—566881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宁夏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2015年度目标任务自评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