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局开展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销毁工作

03.06.2016  20:53

  为切实维护用户用邮权益,根据国家局《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近日,宁夏局开展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销毁工作,监督邮政企业销毁超过保存期限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5569件。 

  在实施过程中,宁夏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对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数量、保管时间,以及预定的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费用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邮件销毁操作实施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宁夏局要求,邮政企业要继续按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登记保管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用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