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06.05.2016  15:29

在今年的全区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晓平局长在安排2016年工作时提出:“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要突出两个重点、做到三个 100% ”。其中的一个 100% 就是对小作坊加工等问题多、隐患大的,要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规范,整治率要达到 10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安排,县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抽调县局执法大队和食品岗人员分成3个检查组,由3名局领导带队,对全县所有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整治。主要方法是:

一是排查所有小作坊经营户。 经过“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全县登记在册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有172户,其中继续从事营业的155户、歇业的17户。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首先 对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整治,换发到期《食品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4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1份。 其次 对生产必备条件现场进行整治,主要对场所、设备和设施、卫生防护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1家生产酿皮的小作坊距离垃圾集中处理站不足25米的,要求限期搬离;对使用工业用桶的25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更换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吸水的不锈钢桶;对50家在生产区域未安装或虽安装紫外线消毒灯、防蝇灯,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进行限期整改;对5家8人健康证到期督促体检,对部分从业人员上岗不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口罩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导经营户认真填写食品添加剂购货、使用台账,原辅材料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账。检查中,共立案查处 7家。

三是采取处罚与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此次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全部佩戴执法记录仪,对其生产加工场所进行全程录像,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其整改,如果拒不整改,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将在盐池电视台进行曝光,同时引导消费者进行监督,倒逼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者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宁夏食品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管理暂行规定》。 严格执行《暂行规定 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一般不得超出本县行政区域销售,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的规定,对进入超市销售的,通知小作坊和超市经营者,限期整改。如不整改,对双方经营者违反《暂行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理。

本次专项行动,历时20天,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车辆18车次。通过第一阶段整治,有效地规范了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确保了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