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党组
关于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宁教工委〔2015〕15号
各高校党委,区属中等专业学校党委,各市、县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各地各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宁党厅字〔2015〕8号)要求和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宁党厅字〔2015〕8号)要求,通过本次教育活动,促进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执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养成遵规守矩的良好习惯,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内生活上讲规矩,在教育系统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政治氛围和政治习惯,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活动时间、主体和要求
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集中两个月时间,从3月开始,到5月初结束。
参加活动的主体是各高校党委、区属中等专业学校党委、各市县(区)教育工委、中小学校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
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的总要求,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扎实开展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活动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3月10日-3月31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不少于3天的集中学习。宣传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重点是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李建华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等,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各地给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题,结合本学校、本单位实际,给党员上一堂党课。要积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领导访谈、专家评论、经验交流等活动,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4月1日-4月20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党纪、国法和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纪律规矩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查摆问题:
1. 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是否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2. 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是否乱发议论、满腹牢骚,甚至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3. 对中央和自治区做出的决策部署,是否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打折扣、搞变通;在贯彻执行上是否存在不落实集体决策,搞一言堂、家长制,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研究的不研究等问题。
4. 对中央和自治区明令禁止的事,是否置若罔闻,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组织不讲真话、不报实情。
5. 敬业精神、服从意识不强,对组织决定说三道四、挑肥拣瘦、眼高手低、斤斤计较;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用于担当不够,慵懒散软拖。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21日-5月11日)。各地各校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的理解和掌握;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结合本职,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等方法,撰写一份党性分析材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本学校、本单位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进行梳理,形成符合党纪、国法和具有本校特点的政治规矩,组织每名党员干部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开展活动的主要做法、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认真研究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立规矩、讲规矩,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治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长期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要认真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接受一次党性党风党纪党规教育。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自治区教育工委将举办的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将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校党组织也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教育计划。
(三)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转作风、抓发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加大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行为的惩戒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自治区教育工委将把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请各地各校将活动开展的各项文字、图片、总结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组织)部。
联系人: 张建辉;电话:0951—6025997
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