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宁教体卫办〔2015〕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春节、寒假和“两会”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安委〔2015〕2号)要求,教育厅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月中旬至3月中旬,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教育厅将组成督查组实施重点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寒假、春节、春季开学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和落实情况。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情况。
(三)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安全大检查以及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校车与接送学生车辆审批、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以及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以及“黑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拉运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指挥和疏导,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电线、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一次认真过细的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破损电器和过期消防器材,确保保持良好状态。加强对教室、功能室、实验室、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和管理,组织专人逐间检查,严禁私拉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用明火取暖,学生宿舍不得使用蜡烛照明。教育学生严禁在校园内和农田、山林等易发火灾的地方玩火、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火灾。
3.大型集会活动管理和防踩踏工作。重点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管理和上下学、课间立岗值守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学生集会活动,必须制定详细周密的组织方案和应急措施,对各种意外情况要有充分的评估和应变准备,确保万无一失。组织校外活动,必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学生参加社会集会活动,必须要有父母或其他成人陪同,并在父母或其他成人监护下活动。
4.食堂食品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饮食店、小商店的检查,严格落实《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宁夏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学校食堂餐饮许可、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和监管,严禁售卖“三无”、过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校园安全保卫。重点检查学校保安人员和防卫器材配备,校园监控设施使用以及门卫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盘查、登记和管理,加强上下学期间的安全防卫和校园安全巡逻检查,尤其对重要敏感区域要逐点巡查,严防发生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6.冬季取暖安全。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重点排查宿舍、教室、办公室、门房等场所有无通风换气设备,排烟管道有无泄漏等,禁止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方式取暖。学生宿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坚持通风,确保室内空气质量。每晚都要检查师生宿舍,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7.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计划、教师、教案、时间、质量落实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侵害、防踩踏、防煤气中毒、防烟花爆竹炸伤烧伤教育,尤其是冬季防滑冰溺水教育,要反复教育、反复强调,教育学生远离危险水域,不要擅自在冰上玩耍、滑冰。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的教育和监护。修订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应急处置和师生疏散逃生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相继发生多起重大事故,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目标,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安全大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全面严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现场处理、及时整改、跟踪督办,确保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学校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要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春节、寒假和“两会”期间值班护校工作,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认真履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要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遇到突发事故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迟报和漏报。
请于3月10日前将安全大检查情况报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臧育海,电话:0951-6041129,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