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批示:尽一切力量确保群众安全
8月21日18时至24时,贺兰山中北段西夏区、贺兰县、平罗县发生暴雨并引发山洪。汛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做出重要批示,“请应急办启动应急预案,自治区相关部门和银川市有关市县密切配合,立即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要尽一切力量确保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尽量保护好人民财产,把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自治区政府主席咸辉批示要求,“自治区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银川市等市县(区)迅速救援,自治区水利、公安、民政、消防、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科学施救,及时转移受灾被困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也要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批示要求,“防汛办要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徐广国,自治区副主席曾一春,银川市政府市长白尚成亲临一线坐镇指挥,推动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展开。
徐广国书记明确提出四项指示要求:一是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地位,保证受灾区群众安全撤离;二是区市部门之间上下联动,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三是要做好转移群众的思想工作,不能让群众有麻痹大意的思想;四是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2日凌晨4时,白尚成市长、杜银杰副书记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对防汛抢险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一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动员各级力量,全面排摸,真正做到万无一失;二是突出重点,对道路、桥梁、破旧房屋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三是坚守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涉及到的防汛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在一线坐阵指挥,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四是对灾情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真实准确上报灾情,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五是保持信息准确畅通,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对未来气象进行科学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