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康复管理人员暨社区康复员培训班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2015〕51号
各市、县(区)残联,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残疾人康复管理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社区康复人才培养,提升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需要,根据2015年工作计划及中央财政支持宁夏残疾人康复协会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辅导试点项目任务安排,自治区残联决定举办一期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和社区康复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11日至16日,在银川市艾依豪庭饭店(兴庆区长城东路339号即长城东路与民族南街交叉口东侧)举办, 11日下午报到,管理人员14日离会,社区康复人员16日离会。
二、参加人员
1.各市、县(区)残联分管理事长、康复工作管理人员和康复中心负责人各1名,自治区残联机关及残疾人康复中心科级以上干部20名,共计60名(详见培训名额分配表)。
2. 银川市残联各县(市、区)社区康复员43名,石嘴山市残联15名,吴忠市15名,固原市残联15名、中卫市残联15名,合计103名(详见培训名额分配表)。
三、培训内容
(一)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与展望;
(二)残疾人康复项目管理与康复机构建设;
(三)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
(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康复;
(五)辅助器具适配,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的使用;
(六)解读2015年康复工作任务;
(七)残疾人康复政策和项目管理答疑。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优先安排创建规范化社区康复站的康复员)按时参加培训。参加过社区康复员培训班的人员请携带社区康复员资格证及学分证,未参加过人员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由自治区残联承担,交通费自理。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残联康复处。
联 系 人:金峰 联系电话:0951-5668819 13995116791
传 真:0951-5668810
附件: 康复管理人员暨社区康复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