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4S店保养,就不给保修?律师:属强制性消费
刚买了不到一年的新车,发动机突然出现了问题,只因未在4S店做保养,被拒绝免费维修,郭先生认为这不合理,“明明在保修期内,也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为什么不保修?”
今年2月,郭先生在银川一汽4S店购买了一辆奔腾X80,前不久他发现发动机突然抖得厉害,因为还在保修期内,就把车子开到了4S店,售后人员告诉他,是发动机悬置出了问题,但因为没有在4S店做保养,所以不能免费维修。
“车子买来以后,只有第一次保养去了4S店,之后由于经常出差,三次保养都是在外地做的。”郭先生认为,4S店的做法有些霸道,他的车子距离三年6万公里的保修期还很远,即使后来的三次保养没有在一汽4S店做,但也都是在外地的其他品牌4S店里保养的,服务质量是有保障的,而现在4S店拿保养说事,显然是推脱责任。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银川一汽奔腾4S店,工作人员回复:“厂家有规定,保修期内的保养如果没有在4S店做,那我们就视为车主自动放弃保修,所有维修都是要收费的,这些在保养手册里都写得很清楚。”同时,记者又咨询了一汽大众和北京现代的4S店,他们的说法如出一撤,厂家在保修时都要查看保养记录,如果有缺失,就不能享受保修了。
对此,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梁娟娟律师表示,4S店的这种行为是强制性消费,既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造成的车辆故障,都应该免费维修,车主有权追究4S店的相关责任。
记者 张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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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制指定4S店维修
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其中,强制指定4S店维修、维修只能换原厂配件等要求被视为违规。
在十项修改当中影响较大,比较受关注的第一项是,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的地点。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