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布2018年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分数线
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一、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和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第一、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28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98 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 418 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 20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63 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32 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 352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 200分。
三、国家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8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98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2分。
四、地方专项计划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8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3分。
五、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71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22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08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六、体育类(理工)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52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83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42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七、艺术类(文史)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24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9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艺术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49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八、艺术类(理工)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1分;
<提前录取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6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艺术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16分;
提前录取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九、说明
1.上述所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所有填报志愿资格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资格控制线。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统考成绩总分与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2.划线原则: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10%划定;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00%划定。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3. 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是指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资格控制线。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如生源不足,在征集志愿时,依据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计划,对最低录取资格线进行适当调整。
4.报考体育类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须达到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达到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体育专业(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为71分,理工类为70分;第四批高职(专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