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6年问责2443人其中处级干部78人

27.01.2016  17:51
 

  1月26日,记者从银川市纪委获悉,2009年至今,全市陆续研究制定出台12个问责办法。截至目前,已问责313个单位、2443人,其中处级干部78人。

  针对“多有问责之事,鲜有问责之法”,银川市2009年6月制定实施了全国首个《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又相继出台《银川市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11个问责办法,囊括了53个方面293种“不当行为”。其中,《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明确对公职人员小到举止不端、言行失德,大到执行不力、决策失误等18个方面100种行为进行问责。截至目前,该问责办法累计问责单位291个、2108人。

  在执行问责办法过程中,银川市对违反制度者,不单纯从严从快处罚就了事,而是坚持“责罚相当”、追求“责效统一”,如针对老旧小区楼道照明设施损毁严重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成203个老旧小区的“亮化”改造。

  对违反问责办法的,迅即采取调查处理、问责追责、公开曝光、整改落实的措施,责任效应显现。例如,《电视问政》曝光了部分职能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庸懒散慢”等行为后,相关部门事不过夜、立即整改,并启动了问责程序,3天内对涉及的27人给予问责,并在全市通报。银川市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的同时,对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实行责任倒查,上追两级;对部门不主动问责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直接问责相关领导的责任。6年来,已实施倒查责任追究87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9人。(记者 姬恒飞)

  链接

  12个问责办法

  ●《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

  ●《银川市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银川市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问责办法

  ●《银川市政府投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办法

  ●《银川市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办法

  ●《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办法

  ●《银川市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问责暂行办法

  ●《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导致信访问题发生的问责办法(试行)

  ●《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行为问责办法(试行)

  ●《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勤俭节约规定行为问责办法

  ●《银川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典型案例

  2015年6月,金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王伯东工作责任心不强、安排不周,在一新建小学还未建成不具备开学条件的情况下,下文通知学生入学报名,引起家长不满,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2015年,永宁县闽宁镇部分村民不断搭建违章建筑,造成不良影响。永宁县国土局分管副局长王长宏等4人因监管不到位、制止查处不力,分别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

 

  来源: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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