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2016年选用军转干部考试公告
经自治区残联党组研究决定,2016年计划安置到我会的3名军转干部将通过考试及考察的方式确定。请向我会投简历的军转干部,在2016年9月26日18:00前(星期一)到自治区残联524室(地址:新昌东路208号)报到。考试安排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残联选用军转干部工作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9月23日
自治区残联选用军转干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残联2016年度接收军转干部工作,根据《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试办法 深化阳光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工作的通知》(宁军转发〔201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宁军转办发〔2016〕5号)精神,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选用对象
向我会投简历的军转干部。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7日
地点:自治区残联(地址:新昌东路208号,蓝山名邸南门斜对面)。
四、选用方式
(一)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场测试
2.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行为举止、综合素养等。
(二)考察
由自治区残联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对根据功绩、笔试、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的考察对象在部队的表现、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考察。
五、记分方法与总成绩的计算
(一)记分方法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由自治区残联选用军转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阅卷评分,适时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察成绩为百分制。
(二)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功绩制分×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考察×10%。
六、试题的编制
笔试及面试命题坚持工作岗位相关原则、适度适量原则、便于评分和保密的原则。笔试要在120分钟内完成,面试要在15分钟内完成。
试题的编制时间在驻民政厅纪检组、机关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试题在开考前15分钟由纪检人员交监考人员或主考官在考生面前当面启封,主考官及考官要熟悉考题、测评要素、评分标准等。
七、选用工作的组织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区残联选用军转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柴建国任组长,成员为李春林、王元锋、徐彤、董志华、严群、孙建生。
(二)组织笔试
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8:30-10:30
地点:自治区残联七楼会议室
请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三)组织面试
时间:2016年9月27日下午15:00开始
地点:自治区残联七楼会议室
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14:30前到自治区残联七楼候考室报道
面试程序
1.提前通知应考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规则及有关事项。
2.参加面试的人员接受工作人员统一封闭管理,逾期30分钟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顺序。
3.由工作人员按程序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的评定。按面试计分办法计算出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八、确定选用人选
面试结束后,对根据功绩、笔试、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的9名人员进行考察量化打分,按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3名拟接收的人员,报会党组研究审定。接收人员确定后,在机关进行公布,并及时通知本人签订《协议书》。若未能达成协议,新接收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确定军转干部接收人选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残联选用军转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驻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组将全程监督我会2016年度军转干部选用工作。
联系电话:5915575,5915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