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采取“10项措施”部署2015年粮食调控工作

29.01.2015  13:26
          1月28日,自治区粮食局召开了2015年一季度调控联席会议,提出了2015年我区粮食宏观调控工作安排意见。会议组织中央储备粮银川、中宁直属库、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及宁夏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等有关单位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2015年粮食经济形势进行了分析和研判,中央、地方储备粮企业分别汇报了2015年储备粮轮换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会议提出:近年来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增速下行成为常态,结构性过剩已经显露弊端,连续上调粮食价格的空间萎缩,国内消费趋势放缓,通胀压力始终存在,影响粮食市场价格运行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粮食市场调控和保供稳价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我区粮食行业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守住数量、抓好质量、助农增收和稳定市场”为总目标,围绕“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管库存、重应急、强监管”等环节,采取“十项措施”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当前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三是做好粮源调度工作,保证市场供应;四是把握地方储备粮油轮换节奏,确保粮油市场价格稳定;五是落实市、县级粮油应急储备,指导粮油企业经营,保证市场供应品种;六是加强粮油市场监测,密切注意粮油价格走势;七是加强协作,联手调控市场;八是加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九是发挥粮食应急供应体系纽带作用,促进区域粮食市场繁荣发展;十是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营造保供稳价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认为,定期举行调控联席会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有力举措,应该继续坚持并形成信息沟通机制。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荀旭就国内、区内粮食经济形势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并强调:中央、地方储备粮是我区粮食宏观调控的有力抓手,今后要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并且要根据我区粮食宏观调控实际,提前做好调研,选好会议主题,把会议开成促进我区粮食流通的协调会和我区粮食经济信息交流会,将粮食省长负责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指导各类粮食经营企业繁荣我区粮油市场,实现我区粮食宏观调控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