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质监局12365热线2016年第三季度工作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12365热线受理情况
一、受理业务综述2016年第三季度,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业务466起。在受理业务中,电话人工受理453起,占总业务量97.2%;网络及电子邮件受理9起,占总业务量1.93%;现场投诉咨询3起,占总业务量0.64%;接受转办业务1起,占总业务量0.21%。
二、受理业务分类分析
第三季度受理的466起业务中,打假举报共30起,占业务量6.44%;质量申诉164起,占业务量35.2% ;答复消费者各类咨询272条,占业务量58.4%。
三、转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情况
2016年第三季度,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受理的投诉举报共转办31起,转给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的情况依次为:银川(14起)、永宁(2起)、灵武(1起)、石嘴山(2起)、平罗(1起)、吴忠(2起)、同心(2起)、盐池(2起)、宁东(3起)、中卫(2起)。
受理转办的31起业务中,转办落后淘汰工艺技术生产举报1起,占转办业务量的3.33%;转办天然气气瓶投诉举报4起,占转办业务量的13.3%;转办电梯类投诉举报11起,占转办业务量的35.5%;转办加气机、加气机及地磅计量不准的投诉举报5起,占转办业务量的16.7%;转办汽油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5起,占转办业务量的16.7%;转办无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诉举报5起,占转办业务量的16.7%。
第二部分 受理业务分析 一、受理特种设备申诉举报专项分析
2016年第三季度,受理特种设备申诉举报共72起。其中,电梯67起,占特种设备申诉举报的93.1%;气瓶、气罐5起,占特种设备申诉举报的6.94%。
(一)受理电梯投诉专项分析
在特种设备投诉举报中,电梯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电梯超期未检或未张贴检验合格证,共受理7起,占10.4%;二是电梯困人,共受理11起,占16.4%;三是电梯经常停止运行,共受理16起,占23.9%;四是电梯呼叫系统不通,共受理12起,占17.9%;五是电梯开关门异常,共受理14起,占20.9%;六是电梯异响声大,共受理7起,占10.4%。
(二)其他特种设备投诉分析 气瓶气罐类投诉主要是非法充装气罐,违规发放燃气充装证,车辆油改气后气瓶出现问题等。 二、受理计量类投诉举报专项分析
2016年第三季度共受理计量类投诉举报10起,其中,受理加气机计量投诉,2起,占20%;受理加油机计量投诉,3起,占30%;受理地磅秤计量投诉2起,占20%;受理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投诉,3起,占30%。
三、受理工业产品质量申诉举报专项分析
2016年第三季度,共受理工业产品质量申诉112 起,主要反映在产品质量问题、咨询检测及无证生产方面。其中房屋质量39件,占工业产品总量的34.8%;汽车及汽车配件18件,占16.07%;家用电器14件,占12.5%;电子产品类6件,占5.36%;家具类6件,占5.36%;汽油6件,占5.36%;建材产品、噪声污染各4件,各占3.57%;电动车3件,占2.69%;皮革、卫浴、洗涤用品及服装各2件,各占1.79%;其他产品4件,占3.57%。
四、受理产品质量咨询专项分析
2016年第三季度,12365共受理咨询业务272起。其中特种设备78件,占28.7%,咨询的主要问题为气瓶、气罐等燃气充装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办理;食品类27件,占9.93%;质监部门办公电话咨询17件,占6.25%;家具17件,占6.25%;家用电器14件,占5.15%,主要内容为手机、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电饭锅、吹风机质量和维权等问题;建材产品质量问题及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13件,占4.78%;家具、汽车各12件,各占4.41%;纺织制品11件,占4.04%,包括衣物掉色、起球、有异味、成分含量不准等;咨询房屋及产品甲醛检测11件,占4.04%;电子产品9件,占3.31%;皮革、汽油、金银首饰各8件,各占2.94%;咨询手表指针准确性及表带质量6件,占2.21%;计量、汽车轮胎各5件,各占1.84%;农机具、化妆品、门锁各4件,各占1.47%;其他产品咨询11件,占4.04%。
第三部分 典型案例 一、 举报典型案例 2016年8月9日,12365指挥中心接到电话举报,反映宁东某过磅点存在磅称计量不准。举报人从宁东煤矿拉煤出来,在该过磅点进行磅秤计量的误差在1.1吨到1.3吨左右,车开上去后,稍微移动位置,称出来的重量都不一样,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现场查看。接到举报后,我中心工作人员将有关情况整理并汇报领导后,转宁东质监局进行处理。宁东质监局执法人员指定宁东质量监督检验与计量测试所对该地磅进行计量检定,结论为重复性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停止地磅使用。经过磅点人员自查和宁东质计所检定人员确认,该单地磅不准的原因为传感器位置积煤较多,导致传感器于称体不能良好接触,不存在人为导致地磅计量不准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联系地磅生产厂家对地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宁东质计所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加强日常维护,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向举报人反馈情况后,举报人对查处情况无异议。 二、投诉典型案例 2016年8月2日,12365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投诉,反映杨和康城小区43号楼3单元的电梯,7月15号开始就一直停运,至今无法运行。电梯内没有贴任何标识,无检验合格证也无安全提示,该单元仅此一部电梯,居民上下楼不便,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帮助解决。接到投诉后,我中心工作人员将有关情况整理并汇报领导后,转永宁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理。执法人员依法组织安装单位、维保单位和物业相关人员共同对该电梯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经调查了解,杨和康城使用的69部电梯已全部通过检验,因自治区机电所尚未出具检验报告,电梯暂时停用。目前,物业已经领取了检验报告,该电梯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