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2016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6月2日下午,宁夏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6年全区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据了解,2016年,宁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全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2%,同比增加6天。
环境空气方面,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6年,全区5个地级城市达标天数(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64.5%~87.4%,平均为75.2%。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增加6天,其中:银川和固原市分别减少7天和3天,石嘴山、吴忠和中卫市分别增加8天、10天和21天。去年全区共出现沙尘天气19次,其中一级沙尘天气(浮尘)7次、二级沙尘天气(扬沙)9次、三级沙尘天气(沙尘暴)3次。最大超标(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值二级标准)倍数为21.5。
水环境方面,黄河干流宁夏段监测的6个国控断面Ⅱ类水质断面占66.7%,Ⅲ类水质断面占33.3%。与上年相比,金沙湾断面水质类别由Ⅲ类上升为Ⅱ类,水质有所好转,其余断面水质类别均无明显变化。宁夏境内9条黄河支流水质和全区监测的8个重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声环境方面,2016年,全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值为52.2分贝,同比上升0.1分贝,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总体水平评价为较好。全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6.0分贝,同比下降0.4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全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1类区(居住区)和2类区(混合区)噪声达标率有所下降。
生态环境方面,2016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质量指数(EI)值为45.09,较2015年度(45.19)下降了0.10,变化分级为“无明显变化”,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区22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EI值介于39.48~64.09之间,其中生态环境质量分级为“良”的是泾源县和隆德县;其余20个县(市、区)为“一般”,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