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关于开展2018年残疾人 维权业务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市、县(区)残联:
为全面检验2018年残疾人维权各业务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宁残联发〔2017〕5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2020年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业务工作要求,自治区残联决定对2018年维权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16日(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二、检查验收方法及内容
检查验收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入户核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为: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各地要对本地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十三五”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中期自查自检,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
(二)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验收。详细了解年度改造任务落实及资金投入情况;重点查看本年度项目改造计划或方案、信息采集表、招投标资料、公示资料、个性化改造方案、项目验收单及本地验收报告等资料;抽查走访5户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查看无障碍改造情况,检查改造项目受益对象是否准确、改造内容是否符合残疾人实际需求、质量标准是否达标等。
(三)检查2018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档案资料和系统录入情况,电话抽查实际发放情况。
(四)督导检查残联系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信息统计工作;各级法律援助站的建设情况;五市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规范化建设情况。
三、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
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残联成立两个检查验收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第一组
组 长:董万军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田建军 自治区残联维权处主任科员
(二)第二组
组 长:包振林 自治区残联维权处处长
成 员:田明哲 自治区残联维权处调研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维权业务基础工作,重点做好本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中期自查及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和维权业务数据录入工作。
(二)查找不足,认真整改。各地在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收尾验收过程中,要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最迟于11月2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
(三)收集资料,完善档案。各市、县(区)要按照检查验收通知要求组织自查自验,整理完善残疾人维权业务各项工作档案资料,形成维权业务工作书面总结,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2018年残疾人维权业务工作检查验收日程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