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完成五市局2015年度粮食质量安全考核工作

26.01.2016  11:36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精神,围绕《2015年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粮食局于2015年12月对垂管的五个市级粮食局开展了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工作评估考核。           考核采取各市局自评,区局对照日常工作及上报材料综合评价的方式,从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情况、监管工作成功经验及受到表彰或表扬情况和“十二五”期间开展上述重点工作的概括总结等方面,对各市粮食局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成效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束后,区局印发了情况通报,对五市2015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成效进行了系统总结,分析了存在问题,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研究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以不断提升我区粮食质量监管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