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表彰2015年度稽查执法优秀案卷和办案人员

03.02.2016  16:56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规范食品药品稽查办案行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稽查执法优秀案卷的决定》(宁食药监办〔2016〕2号),对全区范围内评选出的2015年度食品药品优秀案卷予以通报表彰。

吴忠市局、固原市局推荐的《毛荣从无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案》、《王壁铭西医内科诊所使用假药案》获一等奖,银川市局、石嘴山市局等市县局推荐的《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爱药店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案》等3件案卷、《吉文军使用假药及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案》等5件案卷分获二、三等奖,《银川市兴庆区伊雪莲大药房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等8件案卷被评为优秀奖。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表彰决定中指出,开展案卷评查是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提高稽查执法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稽查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充分发挥案卷评查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推动稽查执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