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度秋季覆膜补贴 资金计划的通知
宁农(计)发〔2015〕55号
关于下达2015年度秋季覆膜补贴
资金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农牧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广覆膜保墒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抗旱减灾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环境优美。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协调同意,现将2015年度秋季覆膜补贴资金预算指标500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秋季覆膜采购任务及补贴资金
本次计划下达区财政覆膜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非重点贫困村覆膜补贴。经县(区)申报、农牧厅审核确认,2015年全区秋季覆膜共采购地膜4000吨,其中,西吉县采购地膜800吨,实行自行招标采购。各覆膜市、县(区)依据地膜采购量合理确定覆膜面积。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第2期)精神,秋覆膜采取定点采购方式,分别由中石油固原圆德塑料制品公司、中石化宁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供应,其中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由中石油固原圆德塑料制品公司供货,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由中石化宁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供货,不足部分由县(区)按计划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各地农牧局要于8月20日前与农膜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报农牧厅备案,依据签订合同财政拨付资金;两家农膜企业要确保秋覆膜质量,及时足量供货,不误农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动秋季覆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各项目县(区)财政和农牧部门要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市、县(区)要按照集中连片、整村规模推进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因地适宜地落实好实施区域和地点。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深入调查,进一步核实任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秋覆膜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农牧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发改、扶贫、水利等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秋覆膜工作落实。
(三)加强残膜回收利用工作。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残膜回收资金计划方案要求,将覆膜与残膜回收挂钩,完善残膜回收补贴环节和“三个双约束”考核标准,建立完善制度措施。推进农用残膜污染整治工作取得长久实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市、县(区)要将秋覆膜和残膜回收工作纳入到农业结构调整、城乡环境整治、基本农田建设等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纳入县、乡、村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自治区农牧厅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区覆膜和残膜回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考评验收。
附件:2015年秋季覆膜地膜补贴资金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