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9年度,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修改完善了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充分发挥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内部刊物的作用,在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上下功夫,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把网站真正办成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 在“宁夏政府法制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经修改完善的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了本办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程序、领导及其分工、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计划等情况;在立法工作中,将10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在网上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表达权;公开了47个厅局的行政执法依据和我区3万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方便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了地方性法规、规章数据库,收录了我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38件、规章129件,为公众查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政府规章提供了方便;刊登各类政府法制理论文章30多篇;发布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政府法制信息1100多条。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我办加强与宁夏广电总台公共频道的合作,通过《法治政府》电视专题节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09年度共制作电视专题节目10期;与宁夏日报社、法制日报宁夏记者站等新闻媒体协作,大力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法制日报、宁夏日报、新消息报、法治新报等新闻媒体发表政府法制信息20多篇,尤其是2009年元月12日,在《宁夏日报》头版头条位置刊发了自治区政府2008年度法制工作综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充分挖掘自办刊物的作用。 2009年度编辑了《法治政府》杂志6期、《宁夏政府法制》简报10期,全面反映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气象、新面貌。 四是创新公开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立法参与权。 2009年度,我办在立法工作中,竭力体现民意、积极集中民智,组织召集各类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座谈会106次,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表达权,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2009年度,经过我办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2009年优秀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先进单位”一等奖,被自治区政府评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
二、认真受理公开申请
2009年度,我办对宁夏政府法制网又进行了改版完善,简化和明晰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明确了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人员,切实将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保障了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2009年,我办通过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受理依申请公开20余件次。
2009年度,我办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没有涉及不宜公开的内容,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由于申请公开的数量少,我办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
《条例》公布后,我办即按照《条例》的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一整套相关内部工作制度。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对其中与实际不相符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我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依申请工作中,没有办理依法收费的有关手续,在公众申请量小的情况下,问题不突出,当申请量日益增大时就难以保障。因此,我办将尽快办理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的相关手续,积极为顺利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