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发布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 为贯彻落实国家、宁夏《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正式印发了《2017年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要求2017年银川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石嘴山市、固原市、中卫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0%,吴忠市PM10年均浓度保持2013年水平。
根据《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今年银川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20%,年均浓度控制在94微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逐年下降,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石嘴山市、固原市、中卫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10%,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69、86、73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吴忠市PM10年均浓度保持2013年水平,年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宁东基地PM10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10%,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全区地级城市PM10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5.8%,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PM2.5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4.3%,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控制在2015年水平以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76.0%以上,实现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宁东基地2017年PM10和PM2.5年均浓度较2016年分别下降8.9%和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2%。
据了解,2017年我区计划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全区各市、县(区)城市建成区(石嘴山市为规划区),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采暖锅炉外,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20蒸吨/小时以下供暖和工业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各地级市及宁东基地还须组织实施除尘、脱硫、脱硝达标或提标改造,全区火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等国控、区控重点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同时,今年还将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并淘汰全部黄标车。
为确保完成今年各项重点任务,我区将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加大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核查和年度考核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对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