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15年天保工程财政资金申报工作全面完成

16.03.2015  20:1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天然林保护工程成果,确保工程持续有效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局制定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灵武市林技中心组织人员在认真总结2014年天保工程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对2015年天保工程财政资金进行及时申报,编制完成《灵武市2015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申报报告》并上报自治区林业局。

2015年申报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资金337万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项目支出:287.0万元(林业局10万元,白芨滩林场122.0万元,北沙窝林场45万元,园艺场50.0万元,大泉林场60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50万元(白芨滩森林公安分局申请执法经费15万元,购买办公设备及警械设备25万元,灵武市森林派出所申请执法经费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