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蓝天办督查调研2018年冬防期间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蓝天办〔2018〕1号、3号文件精神,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果,促进2018年开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蓝天办对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调研。
督查调研组向各县(市)区通报了去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今年1月1日至15日优良天数情况,充分肯定了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自2017年10月1日大气攻坚行动实施以来,各级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部门团结协作、齐抓共管,不分时段研究工作,不分昼夜巡查检查,不分节假日推进落实,取得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成果。
督查调研组指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对污染源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中有畏难情绪、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问题,结合“学查改”作风整治活动,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牢,对下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动员、再安排、再落实。
督查调研组针对2018年1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出六项要求。一要严格贯彻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大气环境治理要求,快安排、快部署、快落实,提前谋划全年工作。二要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市住建局、三区和灵武市政府应统筹安排,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确保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2017年应淘汰而未淘汰的17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三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对绕城高速范围内的散煤用户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整治,对“散乱污”企业建立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四要克服畏难情绪,持续落实“四治一禁”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散煤调查工作,重点整治“散乱污”企业,按期向区市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对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五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六要全民动员,强化宣传,巩固排查整治成果,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撰稿人:张伟 赵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