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下发2014年农民工工资清欠1号督办函
12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2014年农民工工资清欠第1号督办函,涉及4个工程项目1065名农民工,拖欠金额为5890万元。
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查处理,对源头性欠薪案件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及时协调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于12月31日前报送查处结果。
记者在1号督办函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情况一览表中看到,所涉及的案件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责任地分别位于银川市和青铜峡市。(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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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案基本结案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记者从12月19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区将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明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基本结案,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自治区人社厅厅长冯志强介绍,截至12月上旬,全区大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停工,绝大多数务工农民工已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返回家乡。个别工地存在的拖欠问题,在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职责,为4.1万名农民工清欠工资3.9亿元。
在今年的专项检查中,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在受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时,我区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值班制度,指定专人及时处理、转办、查处欠薪违法案件。对重大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将实行包案制,相关领导亲自督导、协调、落实、处理。对投诉举报的欠薪问题,给农民工一个满意或比较满意的答复,讲明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