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2017〕43号
各市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告》(第8号)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中国残联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第九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初审时间。报名及初审工作由各市残联于2017年5月22日至7月10日组织进行。
(二)报名初审方式。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从业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残联现场报名,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各市残联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同时在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三)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视力残疾人:
1、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院校颁发的医疗按摩中等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2、没有相应学历的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2年以上不满15年的。
(四)报名初审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临时身份证有效),过期证件无效。
2、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视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按摩专业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无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并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的证明,及从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尺寸为3.3×4.8cm)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及照片电子版。
(五)初审注意事项
1、各市残联要对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其前后报名材料是否一致,审查再次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对已确认曾经持虚假报名材料报考的人员,要拒绝其再次报考。
2、审核材料时,各市残联要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或毕业学校等方式, 认真核实报考人员学历证书。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从业医疗机构逐一核实每位无学历报考人员从事医疗按摩工作的真实性。同时,将认证、核查材料复印件留档,原件随报名材料上报自治区盲考办备案。
3、如出现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上姓名与身份证、残疾人证上姓名不一致的情况(包括姓名中音同字不同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出错单位出具的正式“纠错证明”,并由报名工作人员记录在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备注”栏中。报名初审工作结束后,各市要将纠错证明原件上报自治区级盲考办备案。
4、各市残联务必要求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同时,须将诚信考试承诺书、学历证书或从事医疗按摩工件年限证明(附件3)等材料原件扫描并上传到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内,上传材料图片大小设定在250-300KB之间,清晰易辨识。
(六)报名复核
自治区盲考办将在2017年7月11日至20日对各市残联报名初审情况进行复核,重点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上传材料规范清晰,录入信息准确一致。如发现学历证书或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有任何疑点,自治区盲考办将要求各市残联再次查实。届时,全国盲考办将到部分设区的市级残联和考试辖区抽查报名初审及复核工作情况,一经发现有虚假报名的情况,将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持虚假学历或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虚假证明的报考人员,以及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将被列入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中,永久取消其相关资格。
(七)报名情况公示。自治区盲考办将于2017年7月21日至28日,对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自治区残联官方网站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报名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地区、毕业学校、学历、出具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在此医疗机构工作起止时间段等信息。公示结束后,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全国盲考办报告公示结果,以及在复核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七、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
(二)考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综合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至11:30,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下午14:30至18:30及9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
(三)考试地点。按照全国盲考办安排,我区考生在陕西省西安市考点参加考试,具体事宜届时通知。
(四)考试内容。《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大纲》(2010版)及《全国盲人按摩中等专业统编教材》(第三版)所涉及的科目。
(五)考试试卷。综合笔试原则上使用计算机电子试卷,由全国盲考办统一制作。
(六)考试成绩。综合笔试成绩由中国残联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阅,实践技能考试由考试辖区组织专家进行考评。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均为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发给由中国残联印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圆满完成考试各项工作。各市残联要对本次考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指实专人负责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初审及组织等各阶段的工作。报名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24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将自行关闭其功能,不再进行补报或审核,各市残联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初审工作。
(二)精心组织,做好计算机化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于今年综合笔试采取全员计算机化考试,各市残联务必按要求指导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选择计算机化用卷类别,并做好计算机化考试各项准备工作。自治区盲考办将于考前组织考生参加考前培训。考生也可自行登录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网站首页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计算机化考试系统(http://125.35.0.74:8001/)进行练习,一般全盲考生培训4小时以内,低视力考生培训半小时以内,即可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三)严格把关,确保报名审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市残联要在初审时严格审核各项材料,保证报名材料齐全,报名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录入信息及时规范。
附件:1.诚信考试承诺书
2.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联系人 屈晓林 0951-5668835 13639572018)
附件1
诚信考试承诺书
1.报名时所提交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 照片 、身份证明、残疾人证、学历证书、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从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违反上述规定,后果自负。
2.保证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持真实、准确、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残疾人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
4.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守考场纪律,遵守考场规则。
5.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2
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工作年限证明
经确认 同志(身份证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号码: )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 岗位上连续从事医疗按摩 年。
特此证明,并对本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证明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单位固定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