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7.08.2015  17:33

五市旅游局,各大中专院校,旅行社、旅游企业:

2015年全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自治区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自治区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10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 报名地址: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旅游院校学生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提交审核材料到宁夏旅游协会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宁夏旅游协会(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宁夏旅游局504室)报名。

4.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表格可从宁夏旅游政务网站下载:http://www.nxta.gov.cn);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2寸3张;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5)持外省区核发的导游资格证,转入我区申请办理导游证(IC卡)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导游基础知识》(含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和宁夏导游基础知识)、《旅游政策法规》、《导游业务》。

(2)考试教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指定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教材可在宁夏旅游协会购买,150元/套)

(3)持外省区核发的导游资格证,转入我区申请办理导游证(IC卡)的人员,须参加《导游基础知识》和现场模拟导游考试(面试)。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面试)

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现场模拟导游考试(面试)资格。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含外语口试和面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间请于2015年10月30日后通过宁夏旅游政务网( http://www.nxta.gov.cn )查询。考试成绩在宁夏旅游政务网上公布。

五、考试费用 

执行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考务费为每生200元(笔试+面试)。

六、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委托宁夏旅游协会实施。考生可自愿参加宁夏旅游协会组织的考前培训,如需购买考试教材或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可在报名时一同办理(地址:宁夏旅游局504房间,联系电话:0951-6725288,6717015)。

七、导游资格证办理

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杨志合  赵海龙

咨询电话:0951—6727396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点击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