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开展2014年全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

07.03.2016  21:26

自2016年2月15日起至2016年3月30日。惠农区教体局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年度工作进行检查。3月3日起,教体局组成年检组,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开始年检。

本次年检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办学效益等五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同时,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办学管理情况,办学机构、办学内容等变更、变动情况是否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是否认真执行办学许可证年检制度,学校管理体制是否健全,是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收费是否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等工作。

年检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6年2月15日到2016年2月29日为自查上报材料阶段;第二阶段从3月1开始到3月15日为教体局对所属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第三阶段从3月15日至3月30日,教体局对2015年度的年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工作开展好的民办学校(机构)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基本合格的学校(机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发布招生简章和办学广告,不得招生,整改后,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同意招生,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止办学。不合格的学校(机构)当年停止招生。                                       

(谢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