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宁残联发〔2014〕139号
各市、县(区)残联,机关各处室,会直属单位,各专门协会: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市、县(区)残联要认真做好自治区领导慰问当地困难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参与宁夏义工联合会开展的“快乐雷锋工程—雷锋饺子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系列慰问残疾人活动。机关各处室、会直属单位、各专门协会要组织做好定点帮扶村(街道、社区)、党支部联系户、各专门协会困难残疾人家庭和单位退休残疾人工作者的走访慰问。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走访慰问覆盖面,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做好走访慰问总结。通过广泛深入的走访慰问活动,给全区困难残疾人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各级残联和社会公益组织的关爱,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区人民一道共同欢度元旦、春节。
附件:《自治区残联 宁夏义工联合会2015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2月31日
自治区残联 宁夏义工联合会 2015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方案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切实组织开展好全区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和宁夏义工联合会“快乐雷锋工程—雷锋饺子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两节”慰问工作要求,依托宁夏义工联合会“快乐雷锋工程—雷锋饺子计划”,开展系列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给残疾人朋友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使残疾人朋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宁夏义工联合会。
协办单位:市、县(区)残联。
参与单位:宁夏肢残人协会、宁夏盲人协会、宁夏聋人协会、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宁夏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三、活动内容及慰问标准
依托宁夏义工联合会“快乐雷锋工程—雷锋饺子计划”,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的慰问力度,总体计划安排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2000户,其中各县(区)1500户、自治区本级500户,慰问标准为每户价值400元的米、面、油等,总价值约80万元。
1.各县(区)贫困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5市、22个县(区)贫困残疾人家庭1500户。宁夏义工联合会各市工作站负责组织慰问对象申报、入户核查和走访慰问。各市、县(区)残联全面积极配合,尤其要做好走访慰问工作。
2.定点帮扶村(居委会)走访慰问活动。我会定点帮扶村(居委会)共6个,具体是惠农区中街办事处金融社区、贺兰县立岗镇永兴村、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同心县丁塘镇新华村、海原县西安镇付套村和隆德县奠安乡张田村。共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255户。各定点帮扶工作组负责。
3.残疾人工作者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我会退休干部和家属16人,除宁夏义工联合会提供的慰问品外,我会再给每人500元慰问金。办公室具体负责。
4.机关各支部残疾人联系户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机关9个党支部帮扶残疾人联系户,共85户。各支部负责。
5.自治区残疾人专门协会走访慰问活动。自治区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共144户(见附件2)。组联处牵头,各专门协会负责。
6.市、县(区)残联走访慰问活动。各市、县(区)残联除了配合做好自治区领导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和当地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工作,积极参与宁夏义工联合会“快乐雷锋工程-雷锋饺子计划”外,要根据自身实际和残疾人工作需要,开展好“两节”系列残疾人慰问活动。
三、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各县(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按照宁夏义工联合会的安排,在1月8日至2月6日统一进行。
走访慰问定点帮扶村(居委会)、残疾人工作者、机关各支部残疾人联系户、自治区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具体时间,由各相关负责单位确定,务必于2月10日前全部结束。
市、县(区)残联走访慰问活动时间自行确定。
四、具体要求
(一)市、县(区)残联主动与当地宁夏义工联合会工作站对接,把宁夏义工联合会“快乐雷锋工程-雷锋饺子计划”与当地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入户工作紧密结合。会领导督查全区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时,到定点帮扶村(居委会)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不少于5户。
(二)负责慰问的各相关单位要提前与组联处对接,由组联处协调宁夏义工联合会会落实慰问品、确定慰问行程。宁夏义工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购置慰问物品,组织义工全程参与慰问活动。
(三)计财处要与民政厅、财政厅厅对接,及时将自治区领导慰问残疾人资金拨入、拨出到位。按照确定的标准和慰问对象,做好走访慰问机关退休干部职工和家属的慰问金的准备工作。
(四)慰问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控制随行车辆,陪同人员(包括县级残联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
(五)宁夏义工联合会要将包括民政等其他渠道实际慰问的残疾人家庭数,统计汇总后适时提供给组联处。市、县(区)残联要2015年2月底前向自治区残联报送慰问工作总结;组联处要写出全区残疾人慰问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中国残联。市、县(区)残联和宣文处要做好慰问活动组织报道和资料收集工作。
(六)慰问物品发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专物专用、入户到人的原则,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得随意变卖、截留、挪用、积压、扣发,不得优亲厚友。
(七)各市、县(区)残联于近期尽快向宁夏义工联合会各市工作站提交慰问对象名册,同时将名册电子版报组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