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安 全工作的通知

24.03.2015  17:42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教体卫办〔2015〕3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17号)和《关于做好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2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发生了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1-2月,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涨23.0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9.25%和46.67%,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校园安全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安全第一、积极预防”的理念,切实增强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形势和问题隐患,针对春夏季易发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职责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部门、每个班级,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二、全面加强学生和幼儿安全教育

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把课堂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主渠道,将安全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抓好教育时间、内容、质量和效果的落实,确保教育内容入心入脑。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手段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向学生家长和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知识,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坚持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熟悉掌握紧急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2015年3月30日是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足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在安全教育日前后,以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为载体,以预防溺水、防范交通事故、避免拥挤踩踏、消防安全、预防煤气中毒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3月30日当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到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并实施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的良好氛围。教育部基教一司委托湖南卫视策划制作了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节目,将于3月31日18:00-18:30在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学校要组织集体收看或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让其在家与家长共同观看。安全教育日之后,基教一司将把有关安全教育资源上传至教育部门户网站和相关新媒体,各学校要及时下载使用。

三、深入抓好校园安全防范重点工作

1.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防溺水作为学生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要不厌其烦多部署、多教育,确保防溺水教育全覆盖,增强安全防范的实效性。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各学校务于4月15日前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印送至每一位学生家长并回收回执,妥善保管,今后各地上报学生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并作为检查、考核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建立完善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险情和隐患。

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进一步落实校车管理规定和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校车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好校车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农用车、三轮汽车、“摩的”、“黑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协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疏导,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始终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封堵和占用。经常对灭火器、消防栓、地下管网等设施和学校电路进行检修,对配备不足、超过使用期限、破损严重的设施,老化的线路、裸露的线头、开关等要立即添置或更新维修。加强对师生用火用电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确保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加强校园应急灭火力量建设,确保能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组织扑救火灾。

4.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联系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卫生的执法检查和清理整治。各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加强对食堂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健康证,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及时掌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和身体情况。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禁止使用外购的熟肉制品,不得制作冷荤凉菜、四季豆、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加强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每餐食品应取不少于 100 克的样品留置于专用的冷藏设备中,保存 48 个小时以上。要加强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能力。

5.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齐配强保安队伍和防护装备器材,切实提高校园安保水平。各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询问登记制度和学生外出登记、销假制度,禁止精神病患者、闲杂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学生擅自离校外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配合当地综治、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排查管控可能对中小学生造成威胁的人员,防止造成现实危害。

  四、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内容的学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掌握各类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旦有事,要及时、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厅发〔2015〕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一般性事件信息,从事发到报至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不得超过2小时,较大以上或敏感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超过1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送,之后再报文字材料;首报可先报动态,续报再报详情,以确保按时限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行为,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附件: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doc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5年3月23日

 

学校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的方式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处划√)。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