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07.08.2015  18:03

各市旅游局,各组团出境社:

2015年上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总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部位、时段、环节”三个重点,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标准化等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旅游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现将2015年上半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全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肩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旅游者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突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全区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

二、工作情况

(一)明确监管职责,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一是 自治区旅游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思想上做到真警醒,行动上做到动真格。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严治理,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二是 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是 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制定,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宁党发[2015]16号)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旅游行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监管责任“五个落实”。 四是 调整了自治区旅游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中心,部门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应急中心主任,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确定了本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机构。

(二)严格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31号)精神,自治区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全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宁旅办发[2015]54号),在行业内迅速落实。 一是 强化全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旅游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通知》,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大行业监管指导力度。 二是 结合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使旅游企业知道“何时查、查什么”,从业人员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中介机构知道“帮什么、怎么帮”,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和本地区旅游行业的实际,摸清了旅游企业的数量、规模、安全生产现状等基本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将旅游企业划分为不同监管类型,按照“行业监管不交叉,企业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在监管频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逐步建立起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四是 要求各旅游企业要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意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基础管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管理,推进隐患排查。

(三)抓好依法治旅,明确企业安全目标

自治区旅游局强力推进旅游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拟制下发了《关于春节前对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2015年“五一”小长假旅游市场秩序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行程安排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全区道路旅游客运和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通知。上半年,先后3次联合安监、质监、交通、消防等多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共计出动检查人员206人次,检查旅游企业185家,下达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2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 对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贺兰山阙景区索道至贺兰金顶的游步道建设未完工且未进行安全评估就开放接待游客的问题,自治区旅游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银川市体育旅游局下达了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了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旅游市场稳定。 二是 针对银川黄河外滩景区和滨河游客集散中心、吴忠市游客集散中心和大禹文化园即将开放,依据《旅游法》第42条规定(景区开放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督促要求银川市体育旅游局和吴忠市旅游局对其开放条件进行督导落实。三是5月29日—7月8日,我局联合安监、质监、海事、运管、消防等部门,分片区在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和固原五市召开了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员工代表参加的现场会,专题研究了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各旅游企业只讲隐患不谈经验做法,只讲问题不说工作成绩,企业负责人踊跃发言,把隐患问题摆到桌面,敢于揭短亮丑,让相关专家“会诊”、“把脉”,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各部门专家针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企业解剖原因,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四是结合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和道路旅游客运整治工作,我局联合区运管局、区工商局,召开了出境组团社的座谈会,并与旅行社签订责任书。 五是对 沙湖景区卡丁车自驾安全事故、青铜峡黄河大峡谷火灾事故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深入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工作思路,落实整改措施,将事故影响降至最低。

(四)加强隐患排查,监管执法形成常态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根据旅游行业特点,督促指导辖区旅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沟通联络、使用培训等工作。在日常检查中, 一是 要求旅行社建立健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审慎选择依法合规经营、信誉好、保险充足、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服务辅助人,根据自身能力,科学、安全、合理地安排旅游经营活动,严禁超能力、超负荷接待经营;严把用车关,确保使用资质齐全、车况良好、有保险保障的车辆和技术娴熟、熟悉路况、身体健康的驾驶员,坚决杜绝“病车”上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合同的签订,特别是要做好安全注意事项、自由活动时间、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的提示和告知工作。 二是 要求旅游景区完善高空项目、特种设备、危险路段的安全警告和警示,高度重视景区内道路旅游客运和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景区安全员及时提醒、引导游客做好游览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 星级饭店和星级农家乐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尤其是要抓好电梯、压力容器、电路电线等危险项目的管理;要加强对电源和火源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严把食品安全关,从食材采购的索证索票到整个储存加工过程的管理都要符合食品安全规定。

(五)突出重点时段,落实各项安全活动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旅办发[2015]33号)精神,自治区旅游局结合旅游行业实际,有重点的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 加强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对旅游景区水上项目和游乐设施、星级饭店特种设备和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等情况全面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二是 加强旅游景区内旅游交通安全监管和道路危险地段的检查维护,增设交通安全导向标示;严查导游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 三是 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旅办发[2015]91号),加强对旅游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旅游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每月按时向自治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四是 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党建平带领执法人员多次前往沙湖、苏峪口、阅海公园、黄河横城等旅游景区对冰雪及水上项目进行检查,对银川滨河冰雪彩灯艺术节准备工作进行跟踪指导;成立安全保障组,在第七届海峡两岸圆桌会议召开前,前往银川、石嘴山、吴忠和中卫四市,对道路安全、食品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保障会议衔接顺畅、秩序井然。 五是 五一、开斋节等小长假前,协调公安、交通、质监、食药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车辆、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览和游乐设施、旅游餐饮住宿、涉水项目等的联合检查和监管,指导旅游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接待工作。

(六)注重培训演练,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4月16至17日,集中两天时间举办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及安全生产研讨培训班,来自各市旅游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质监执法及主管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着重于运用研讨的形式,通过学习引发思考,通过研学展开讨论,初步探索了一条符合宁夏旅游行业实际的监管对策和体系机制,将业务培训转化为切实保障全区旅游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正能量,紧紧围绕“文明、有序、安全、便利、富民强区”5大目标,为促进我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切实打造一支旅游质监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素质过硬的队伍,让全区旅游质监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经初步统计,举办的各类旅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水上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培训班达28个,参训人数达600多人。同时在沙坡头、黄河大峡谷等旅游景区组织了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了一线从业人员的临机处置能力,提升了景区应急能力和整体防范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旅游团队和旅游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深化法制宣传,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认真谋划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宁旅办发[2015]87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安委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6日,自治区旅游局党建平副局长、王光华总队长带领执法总队全体人员在光明广场参加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共发放《旅游应急手册》350本、安全宣传彩页1000余份,并在旅游系统QQ群上供各单位下载《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和《旅游安全与事故防范》等警示教育影片。全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旅游企业在各市县驻地的广场设置安全生产知识咨询点,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浓厚氛围,使安全生产月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旅游行业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 安全生产责任年活动进展不平衡。目前,还有个别旅游主管部门尚未真正按照监管责任“五个到位”要求建立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认识不清,重经营、轻安全意识尚存,对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积极性不高,被动应付。部分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年活动至今没有实质性的措施,没有按照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是 部分市、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通知未能及时转发给辖区内各企业,致使有关要求和精神无法落实到管理“末端”,基层一线落实不力。 三是 个别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没有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出现迟报、报告对象不明确和报告内容不详细的现象。 四是 个别旅游企业抓旅游安全工作力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时紧时松,对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工作流于形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落实整改责任和明确整改时间,整改工作迟缓。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抓落实存在“虎头蛇尾”现象。 五是 少数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安全设施老化,应急预案和演练重形式、轻内容,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不够高。

四、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强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在全区旅游行业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预防粉尘爆炸、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确保夏季全区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重点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安全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制度,跟踪问效,严格落实整改。

(三)强化制度建设。除推进《宁夏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修改实施外,结合此次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日常安全督导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自治区旅游局将联合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质监局等部门起草《宁夏旅游景区游船车辆和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旅游景区的游船、游艇、特种车辆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存保管及用油用电等作出规范性指导。

(四)开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以“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能力”为目标,对全区存在隐患大、安全问题突出的旅游企业进行暗访和随机抽查,帮助旅游企业排查隐患,督促整改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督促和加强旅游企业自身培训力度,提升一线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的安全知识储备,切实增强旅游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自治区旅游局将重点做好对各市旅游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的指导工作,进一步扩展内容,丰富形式,通过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水平,并根据演练情况,完善旅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联合处置机制,切实维护游客、旅游从业者和旅游企业的切身利益。

(七)考评验收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政发[2011]142号)和《自治区旅游局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宁旅发[2012]244号)为指导,强化旅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分类指导、分级监管、逐级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旅游安全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切实推动全区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向更高标准迈进。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