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自 治区级培训班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自治区级培训班的通知
宁教基办〔2015〕2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宁教基办〔2015〕15号)要求,我区将全面启动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定于2015年2月 27日在银川市举办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自治区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全面安排部署,解读活动实施流程和工作要求;
2. 培训“晒课”功能的操作流程与使用方法;
3. 讲解如何组织和帮助教师上好、做好、评选好“优课”。
二、参训人员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基教科(股)、教研室、电教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各1人,市、县(区)熟悉信息技术的管理员1名。厅直属中小学分管校长及活动具体负责人各1人。
活动指导专家组全体成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5年2月26日下午报到,27日(星期五 )上午8:30开始培训。
2.培训地点:宁夏税务学校培训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12 号,北京路向北100米;前台电话:0951-5043690)。
报到地点:5号楼5107 房间。
四、其他事项
1.启动会后对“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操作系统进行培训,各地教研、电教部门及信息员,厅直属中小学具体负责人,活动指导专家组全体成员必需参加计算机培训。培训采取现场实际上机操作方式进行。
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带笔记本和笔。
2. 参训人员培训期间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3.参训回执于2015年2月 20 日前用电子邮箱方式反馈。联系人: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尚继军
联系电话:0951-601856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 联系人:杨宏轩
联系电话:0951-6010107 139952099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宁夏税务学校干部培训中心电话:0951- 5043690
附件:1.培训活动日程安排
2.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参训回执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附件1
培训活动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
2月26日 下午 | 15:00 | 报到 | 宁夏税务干部学校5号楼5107 房间 |
2月27日 上午 |
8:30-10:00 | 一、领导讲话 1. 自治区教育厅领导讲话; 二、培训 2. 自治区教研室主要负责人讲解如何组织和帮助教师做好“晒好”课,专家团队如何指导好,评选好“优课”及工作要求; 3. 自治区教研室教研员解读“优课”评价指标 4. 自治区电教中心资源部主任介绍“优课”视频拍摄制作工作。 |
4号楼报告厅 |
10:10-11:50 | 三、培训 5.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讲解“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平台及操作说明;如何进行“晒课”。 | 3号楼3楼 计算机教室 | |
12:00-14:00 | 午餐后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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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参训回执
市、县(区)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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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于2015年2月20日前用电子信箱发送到上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尚继军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或自治区教研室杨宏轩,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