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大厅多举措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巡查制度出台绩效考评办法
建立巡视巡查制度、出台进驻单位绩效考评办法、制定了《电子监察室管理办法》……市民大厅自正式对外运行两个多月来,截至目前已先后建立一系列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着力打造转变作风的主阵地、检验服务态度的主窗口、展示形象的主平台。
“建立了《市民大厅巡查制度》及《进驻单位领导轮值带班制度》,有日巡查和月巡查两种。”市民大厅工作人员介绍,日巡查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察室工作人员会同进驻单位1名班子成员,每天对大厅所有办事窗口进行巡查,同时监察室工作人员不定时对大厅进行巡查。而月巡查则由审批局局长带领进驻单位负责人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对大厅窗口进行巡查,督查行为规范、检查窗口环境,掌握运行情况,适时点名通报,促进窗口服务规范、运转有序。
在这些制度中,出台的《市民大厅进驻单位绩效考评办法》最受大家关注。据了解,该考核办法将审批服务、工作纪律、信息化建设、服务满意度、群众举报投诉、节能减排等纳入考评范围,按照4∶4∶2比例确定优秀、良好、达标等次,给予不同奖励,不达标单位不发放考核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优秀等次单位工作人员绩效一等奖的比例上浮10%,达到职工总数的30%;达标单位只享受基础奖和绩效三等奖。在此基础上,设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之星”奖。市民大厅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绩效考核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营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作为“智慧城市”建设代表作之一的市民大厅,专门制定了《电子监察室管理办法》,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和服务态度进行现场实时监控,实施全方位无盲点监察。而且,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对审批的过程,包括受理、审核、批准、时限等,进行同步全程监控,杜绝了违规、超期办件的出现。
此外,还出台了《银川市民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银川市民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规定了仪表规范、举止规范、窗口摆放规范、语言规范以及行政审批行为规范等内容,规范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记者 姬恒飞)
来源: 银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