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新华网银川7月13日电(纪桂红)1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某早餐铺经营者顾某某、杨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惠农区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这起案件是惠农区首例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而入刑的案件,不仅对当地食品行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也对今后宁夏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近年来,石嘴山市惠农区围绕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检验检测为抓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有效防范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同时,加强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着力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惠农区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中违法添加、超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出售馒头、包子、糕点、油条、油饼、麻花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早点铺、大中型餐厅等,采取摸排和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监督。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采购、生产和使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库储存、专人使用、专账记录、准确计量管理制度,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截至6月底,惠农区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检查经营户169家,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抽检90批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