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搭建万众创业平台
2015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坚持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落实放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放宽经营场所条件、推行三证合一等改革,搭建起万众创业平台。截止11月6日正式移交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局四个注册大厅共登记注册各类企业7753 户、个体工商户16966户,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5.7 %和34.6%;新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23 户。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2191 件;其中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114 件、餐饮服务许可证757件、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准许可证117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03件。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282户。共接待答复各类服务咨询42000多人次。
一是坚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在企业核准登记方面,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认缴登记,由企业股东认缴出资。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二是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按要求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宁夏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自主报送上一年度本企业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将在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三是放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限制。 凡冠“宁夏”区划的企业名称,不再做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企业将字号或字号、行业置于行政区划前,突出字号特性。 四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各类市场主体申请登记时,只需提交对住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允许同一地址作为多家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居民小区的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不再要求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 五是实行“先照后证”。 严格落实注册登记前置改为后置的审批目录,现有国务院明确必要的前置审批事项34项,将134项审批事项由前置改为后置审批。极大地方便了创业者办理设立登记,较快的领取营业执照。 六是推进企业注册制度便利化。 “三局合一”后在市局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银川市民大厅成功经验做法,综合原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的职能要求,在4个分局集中设立统一的证照注册大厅,将原分布于4个分局及22个原工商所的个体登记和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准许、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证,全部统一到注册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