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宗教界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

15.12.2014  17:21

  12月4日,中卫市各宗教团体分别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常委马三刚在全区宗教团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法制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为依法治教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会议强调,一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具体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先学一步,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学习。组织宗教教职人员采取“三定”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夯实依法治教的思想基础。同时,要通过讲经布道、讲新“卧尔兹”、制作展板、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信教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扩大覆盖面和知晓率。
  二要发挥优势,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开展“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为抓手,建立宣传员队伍,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
  三要立足经典,找准宗教思想与法律法规的契合点。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弘扬宗教道德中弃恶扬善、诚实守信、宽恕待人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相契合的内容,推动宗教伦理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与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促进法治道德底蕴的增强。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法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四要健全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依法治国思想。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融入到宗教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教规制度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行为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档案、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等管理制度,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五要敢于作为,主动参与宗教事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宗教事务若干规定》和《自治区宗教活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开展正常宗教活动,规范场所民主管理,协助政府依法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各类问题,坚决抵御非法渗透,着力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带动信教群众信法、用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