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委第七轮巡察结束并反馈情况

17.04.2019  19:00

  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1月31日,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住建、交通、土储、水务、林业、农牧局系统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对各县(市)区住建、交通、水务、林业、农牧局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

  近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市委要求,市委各巡察组向各县(市)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县两级被巡察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反馈通报了巡察意见,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市、县(市)区分管领导分别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对市住建局等六个市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回头看”的情况:从本轮“回头看”巡察情况来看,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委)能够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法纪意识明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明显加强,业务工作明显推进。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市住建局、市交通局个别整改措施不够彻底,成效不大。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对涉及机制体制等难点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整改工作推进迟缓。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对于巡察移交的个别问题,不能举一反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就事论事。市住建局、水务局、土储局、林业局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问题处理、整改缓慢。

   巡察县(市)区住建局发现的主要问题

  兴庆区住建局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不严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工程项目审批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审核程序把关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党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部分项目推进不力;理论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履行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不到位。

  永宁县住建局党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行业监管弱化,项目审批建设管理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惠民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贺兰县住建局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对所属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强;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内控制度缺失,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灵武市住建局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管理方面决策部署不力;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行政处罚不够严格,案卷制作不够严谨。

   巡察县(市)区水务局发现的主要问题

  兴庆区水务局党组织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不严谨;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严格、不经常,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整改不彻底,财务管理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行业扶贫缺乏有效手段。

  西夏区农牧水务局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整改不彻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足;内控机制缺失,工程项目管理不严;帮扶工作针对性不强。

  永宁县水务局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班子集体抓大事、议大事意识弱;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纪检组在执纪监督中“探头”作用发挥不够;行业协会和局属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不严格,合同内容不规范;行业扶贫不够扎实,扶贫工程欠款较多。

  贺兰县水务局党组织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支部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财务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项目管理不严;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灵武市水务局党组织议事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不力,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财务及资产管理不规范,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纪检组在执纪监督中“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项目管理存在漏洞。

   巡察县(市)区农牧局发现的主要问题

  兴庆区农牧局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系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推进项目建设不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宽松软”;财务审核不严、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未彻底整改;招投标程序不严格,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缺失。

  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党组织“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和民主决策的程序不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专题研究部署;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招投标程序不严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不到位。

  永宁县农牧局党组织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规范,“末位表态制”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人事任免程序不规范;工作作风不实,日常管理松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递减,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整改到位;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工作落实不到位。

  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党组织对农村“三资”监管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经常,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工作不严谨;党员干部纪律松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违规招投标;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彻底整改;扶贫工作开展不扎实,督促落实不力。

  灵武市农牧局党组织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到位,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彻底整改;落实惠民补贴政策监督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严;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不到位。

   巡察县(市)区交通局发现的主要问题

  兴庆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对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少;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没有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财务管理不严格;招标管理不规范,工程监理制度未落实;扶贫工作重视不够。

  西夏区建设交通局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员党建理论知识贫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党费收缴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财务管理不严格,挪用专项补助资金;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干部工作疲沓,纪律松散;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主动,对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大;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管理不力,竞标工程优亲厚友;行政执法不严肃,行政处罚随意性较大;交通扶贫工程决策不科学,盲目立项后劲不足。

  贺兰县交通局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未落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没有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工程监理制度未落实;财务管理不严;行政执法不严肃,个别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不准确;公路养护监管缺失;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

  灵武市交通局党组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未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纪检组教育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工程管理不严格,违反招投标程序;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交通扶贫项目进度滞后。

   巡察县(市)区林业局发现的主要问题

  兴庆区林业局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在抓班子带队伍上缺乏有效措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管理不严,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违规挤占挪用公用经费;林业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部分项目违规操作;在落实产业扶贫方面力度不够。

  金凤区林业局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班子凝聚力、向心力不强;干部职工作风慵懒散,缺乏爱岗敬业的正能量;林业项目及资金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够,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不彻底;推进产业扶贫增收效果不明显。

  西夏区林业和葡萄产业局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员管理不严格,有党员长期游离于党支部之外,不按照工资比例缴纳党费;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工程项目监管责任不到位,苗木采购管理不严;未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监督管理机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扶贫精准施策不够。

  永宁县林业局党组织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党务工作;党员管理不严格,有党员长期脱离党组织监管,不按照标准缴纳党费;内部管理宽松软,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实;财务支出管理不严,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绿化工程项目和苗木采购把关不严;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产业帮扶措施单一。

  贺兰县林业局党组织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散,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不严,苗木采购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灵武市林业局党组织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民主决策不充分;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支部软弱涣散,党员管理松散; “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不严,苗木采购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挤占专项经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在落实产业扶贫方面力度不够。

  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市委巡察组对巡察中涉及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对涉及的其他线索移交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置。

银川市委第六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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