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四查措施”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03.04.2017  01:55

针对群众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四查措施”工作,确保规范辖区学校食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一是查学校食堂。 严查辖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及责任制等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特别要检查食堂后厨有无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

二是查学校商店。 严查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

三是查周边餐饮。 严查学校周边餐饮行业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落实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

四是查流动摊贩。 严查并清理学校周边违法经营的食品流动摊点,规范登记流动摊贩监督指导其合法经营,对无照经营和未经批准经营的流动摊点,责令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