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召开推动学校章程制定专题培训会

07.04.2015  19:25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4月3日,市教体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大武口召开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专题培训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王新华、市教体局副局长张彦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王洪卫以及来自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市教体局科室负责人和部分市县区专兼职督学共计5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市政府专职督学陈立新同志以《依法治校与学校章程制定》为题进行了专题辅导。他首先从依法治校的概念、依法治校的历史沿革、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个层面对依法治校的背景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和说明。又从“学校章程的特点和内容”“制定学校章程的依据、原则和程序”进行了重点辅导。在讲述中,他特别结合外地现有学校章程为范例,就制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和误区,进行了非常有针对性的解读和探讨。

王新华主任就石嘴山市中小学校即将开展的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

一是学校起草章程要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办学导向,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工、学生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学校起草制定的章程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重大问题要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三是要依据法律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安全等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四是章程及学校的其它规章制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符合理性与常识,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设定义务。

五是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应当加以汇编并公布,便于师生了解和查阅。

六是制定的办学章程应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

这次专题培训对各级各类学校起草制定本校办学章程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推进学校依法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