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发布“引客入闽宁镇”支持奖补办法!

02.09.2019  04:00

  为加快推进闽宁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全面部署闽宁镇旅游扶贫工作。近日,银川市发布了“引客入闽宁镇”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向闽宁镇输送游客的旅行社或其他合法组团机构、团体组织,进行奖补。

  据悉,《办法》规定,凡组团输送游客的旅行社或其他合法组团机构、团体组织必须完整游览自治区、银川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闽宁镇文化旅游线路各个景点,并有实质性消费;输送游客须取得闽宁镇政府或永宁县旅游主管部门认可。

  “引客入闽宁镇”奖补标准为:

  年输送游客1000人次以下的(含1000人次),每人次给予5元奖补;

  年输送游客1000—5000人次(含5000人次)的,每人次给予8元奖补;

  年输送游客5000人次以上的,每人次给予10元奖补。

  《办法》还规定,凡旅行社或其他合法组团机构、团体组织在输送游客过程中,发生以低于正常成本价格或“零团费”“负团费”等接待旅游团队,扰乱正常旅游秩序的;虚报接待人数或串通拼凑接待人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组团入闽宁镇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组团入闽宁镇中发生投诉查证属实且旅行社负主要责任的,将不予奖补。   记者 鲍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