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住建局强力治理建筑行业大气污染
本报讯(记者马浩通讯员蔡爱军)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住建局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制定了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及具体要求,通过远程监控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通知,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及时发送到各县(区)、企业及施工单位。
市住建局从增加建筑工地车辆冲洗设施,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标准及具体要求。在增加建筑工地车辆冲洗设施方面规定:凡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开工前必须建有进出车辆冲洗设施;在工程安全报监时需提交文明工地的实施方案,方案必须含有车辆冲洗设施在内的防止环境污染的安全措施内容,凡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时间安装冲洗设施的,或在建项目已安装冲洗设施不按要求使用的,一经发现,严格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相关企业记入不良纪录,该项目不得参加我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此外,要求各建筑工地大门口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措施,车辆从工地驶出必须用水冲洗,以确保工地驶出车辆不污染路面和周边环境,并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下发了《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建筑行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文件,并在日常监督中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针对我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文明施工等开展了春季复工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63项;针对文明施工、质量安全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60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50份,促使我市各建筑工地都能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整治。
要求施工现场内严格做到围挡作业,对场地进行硬化,对土方及粉状建筑材料进行覆盖或固化,现场和楼层内的垃圾必须及时进行洒水清运,对施工渣土必须进行封闭运输。同时,为全面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辖区成立了巡查小组,每天对在建及未移交的市政工程进行检查,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管理条例标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无乱堆乱放现象、无杂草杂物,打造优美、整洁、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