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深入实践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7.06.2016 22:01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中卫市人民政府深入实践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常效、规范的运作机制,明确法律顾问应当参与到政府及部门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中,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事先评估与防范方面的作用,让政府法律顾问“有为有位”。
中卫市法律顾问室与市级各部门、市属企业和市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共180部门(单位)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市法律顾问制度在市财政拨款单位基本上实现了层级覆盖、无缝对接。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领导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民事及行政应诉、重大决策和涉及公共利益事项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风险研判,规范性文件审查、评估等八项业务工作中将法律顾问的审查提前到事前、事中,充分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事后的监督与检查。使政府法律顾问真正成为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依法行政的“助推器”、沟通百姓的“传声筒”和违法行政的“守门员”。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7.06.2016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