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三项措施落实林业脱贫攻坚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确保提前两年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园林局大力实施造林增绿、禁牧护绿、产业兴绿工程,依托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林业项目,结合全市脱贫攻坚计划,将林业项目向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移民安置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一是实施经济林产业脱贫行动。 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和脱贫攻坚计划,我局不断推进苹果、红枣、枸杞、油用牡丹及其他特色经济林产业上规模、提质量、增效益,不断提升林业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上半年以来,我市扶贫攻坚乡村共完成经济林种植面积6.39万亩。其中:苹果面积0.56万亩,红枣面积0.21万亩,枸杞面积2.15万亩,油用牡丹1.63万亩,其他1.84万亩;完成酿酒葡萄种植面积0.93万亩。利通区、红寺堡区、同心县加快生态移民安置区土地流转工作,引进企业,在五里坡、慈善工业园区、下马关等移民安置区种植油用牡丹1.63万亩,种植红树莓0.15万亩。这些产业的发展从吸纳移民区劳动力、促进贫困乡村脱贫致富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是实施生态林业工程建 设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下达的林业生态建设任务,我局起草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吴忠市2016年生态林业建设实施意见》,市领导及我局领导干部多次深入生态建设的项目区和造林主战场检查指导,实地解决规划设计、造林质量、用地调整、林业资金、造林用水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生态建设任务的落实;同时,督导各县(市、区) 分别建立了领导包抓责任制,专门召开了动员会和推进会,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了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通过我市干部群众的努力,半年来全市已完成生态防护林1.76万亩,退耕还林2.53万亩,防沙治沙0.93万亩,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1.85万亩。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林业建设的特点,注重在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发展生态经济林,将生态经济林与生态林建设结合发展,同心县在张家塬乡、预旺镇等乡镇发展文冠果1.4万亩;盐池县在麻黄山发展大接杏0.13万亩。
三是实施生态补偿政策落实行动。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与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对接,扩大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提高造林补助标准,乔木林补助标准由过去的300元/亩提高到500元/亩,灌木林补助标准由过去的120元/亩提高到240元/亩;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由过去的800元/亩提高到1500元/亩;同时,启动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将林权抵押贷款、流转交易服务列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林权交易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监证服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8户15期(次),贷款3100万元。全市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720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从三个方面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一是继续落实林业脱贫攻坚计划,及时对接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将林业项目有计划的向贫困地区、移民迁出区和安置区倾斜,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二是加快移民安置区土地流转,引进大型林果企业在移民安置区建厂建园,发展酿酒葡萄、枸杞、油用牡丹等林果业,安排移民区剩余劳动到企业工作,达到企业与贫困农民共同致富目的。三是积极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造林补助政策,加强造林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补助资金能真正落实到农户手中。
报送单位:吴忠市园林管理局 报送人:陈洁 审核发布:马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