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464”工作法强化企业欠薪预警监控
为进一步预防和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石嘴山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欠薪预警监控工作的意见》,突出“464”工作法,确保及时发现、监控和处置因欠薪引发的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四项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县区、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欠薪预警处置工作格局;坚持“分类监管、重点监控”原则,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定期排查,及时化解欠薪隐患;坚持“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原则,针对欠薪问题,通过政策扶持、提升企业竞争力、依法查处恶意欠薪等措施分类解决;坚持“完善预案、妥善处置”原则,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妥善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事态不扩大、矛盾不激化。
二是建立“六个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监管排查机制,实现企业用工管理动态监管全覆盖;建立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排查机制,部门联动,将苗头性欠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工会组织监督排查机制,通过企业专(兼)职劳动法律监督员监督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建立信息比对核实机制,将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欠薪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处置;畅通投诉举报机制,使劳动纠纷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抓好“四项措施”。抓督导整改,对曾经和已经发生欠薪的企业,采取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制定补发工资计划等措施督促企业按时支付工资;抓依法处置,依法采取行政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等措施处置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欠薪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抓应急处置,采取引导职工理性维权、部门联动处置欠薪等措施妥善处置欠薪突发事件;抓责任监督,及时约谈欠薪企业负责人,将恶意欠薪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通过采取限制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升级,暂停或取消已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等措施,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石嘴山市人社局 雷燕 王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