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着力健全完善数据质量体系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召开全区统计系统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坚持质量立统,积极担当作为,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重大政治任务。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分级责任制,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各专业“几不准”负面清单。坚持月度对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统计数据碰头会商。率先在全国统计系统成立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首次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广泛开展了统计法、统计基本知识进高校、进社区、进部门、进市县、进企业“五进”活动,举办了14期全区统计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班。编印了《领导干部统计知识简明读本》,积极推动统计法、统计基本知识纳入全区各级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联合发改等12个部门开展全区统计诚信单位评星定级考评,为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权威性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构建宁夏现代统计新体系,着力夯实“三新”统计调查制度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构建现代统计新体系建设经济发展动态监测共享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立并落实“6+N”的部门统计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统计职责,完善了政府统计组织体系,开展了文化产业统计调查试点。以构建“大服务业”统计体系为目标,建立了全区服务业发展主要统计指标监测制度、服务业发展月度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推进了“三新”统计调查,实施了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开展了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法人联网直报工作,建立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了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评价,积极做好了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行风政风评价等重点任务。今年9月份,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来我局视察期间给予充分肯定。
(三)紧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咸辉主席、张超超常务副主席在我局调研时提出的要求,坚持精准统计精准分析,加快统计由“数库”向“智库”转变,紧盯重点时间节点深入调研,超前预测,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送重要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预警报告。截止目前,共编发各类统计信息210余篇,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17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列入全区“两会”参阅材料,全区生态移民的统计分析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积极推进了“宁夏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建设,建立了“宁夏领导干部手机平台”,编辑出版了《宁夏统计工作手册》,依托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按季度发布、解读全区经济运行情况,为定向施策、精准调控和部门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数据支撑和信息服务。
(四)强化组织动员,着力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切实抓好农业普查组织落实工作,召开了农普办办公室主任会议,全区各级均成立了普查组织机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分别与农普办联合发文部署农业普查宣传和经费筹措、使用工作,联合农牧厅等部门对全区三农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举办了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主题的“宁夏清凉广场晚会”,自治区级及各市县(区)普查物资、经费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12月13日,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我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李锐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对全区三农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自治区统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做好对局党组的巡视工作,按照巡视要求和整改建议,制定落实了39项整改措施。开展了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按照党管干部、人岗相适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局机关13个职能处室正处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
全区统计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统计观念有待转变,统计制度方法、体制机制还有待改进,统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增强。
二、2017年统计工作安排和打算
全区统计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目标,坚持“质量立统”,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全面推进统计新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统计各项重点工作,为“四个宁夏”建设提供可靠统计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我区依法治统治数水平和能力,健全统计法律规范,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完善统计惩戒机制,加强我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认真落实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立足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进我区统计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核算统计调查制度,加快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深化投资统计改革研究。重点做好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新”调查等重点统计监测。全面落实自治区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服务水平。
(三)紧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坚持精准统计精准服务,加快统计由“数库”向“智库”转变,更加精准监测经济发展走势,更加精准分析当前经济态势,更加精准反映经济运行趋势。
(四)着力增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准确把握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加快统计信息现代化建设步伐,协力推进基层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统计能力。
(五)全力构建现代统计新体系确保落地见效。认真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构建统计新体系建设经济发展动态监测共享平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6+N”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主动工作,协调联动,加快建设“企业名录库”、“业务数据库”“宁夏宏观经济信息数据库”,确保“新体系”项目如期投入运行。
(六)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从1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进入普查现场登记阶段。重点做好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和核实工作,保证数据的按时录入和上传。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的在线审核、查疑修正、数据验收,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普查现场各环节工作任务。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如期发布普查公报,开展对普查数据成果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巡视整改为推动,不断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廉政勤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