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市检察院全力推进依法治市
我市检察机关标准化的服务窗口。
去年以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706件24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23件3178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264件2941人,同比件数上升9.5%,人数上升7.8%;依法批捕(受理)制假售假、合同诈骗、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查批准103件171人,批准逮捕46件73人。对667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84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26件次,同比上升145%。受理不服法院刑事裁判申诉案件29件、国家赔偿申请5件,对19件21人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检察公信力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2015年重点工作之一,也是银川市检察院201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检察院用一年的时间集中对当前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共梳理出执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67个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21条建议,已整改落实28个。
“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解决案件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顽疾”。但这一“顽疾”在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得以根治。”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淑秀介绍,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从制度上得以约束,我市两级检察院相继出台实施了《领导过问案件责任追究制》《自侦部门办案操作规范》《驻监检察工作联系制度》《办案流程操作规范》《检务公开制度》《职务犯罪预防约谈办法》《进一步深化三基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实施办法》《案件管理办公室首问责任制度》《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还研发运用了“检察数字化管理软件”“来访登记及满意度评价”系统,强化了对司法行为的刚性约束,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实现“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我必须规范”的转变。
“此外,我院实现信息技术对司法行为的全覆盖、硬制约,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冯淑秀介绍,一方面,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为核心,以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构建信息化状态下,权责明确、流程严密、衔接顺畅、制约有效的现代化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更加注重“大数据”的运用,把信息技术融入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各环节,将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流转过程全部固化为计算机操作的具体运行环节。加强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全程“留痕”。切实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另一方面,以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以信息化手段为途径,加强检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截至11月底,我市两级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35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66条、公开法律文书741份。”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肖声告诉记者,检务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也必须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充分运用互联网载体,提高公开的实效。市检察院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公开原则,根据“三个转变”的具体目标,着力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新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介绍,目前,我市两级检察院已经打造完成网上检务公开主阵地,网上检务以互联网作为检务公开的主阵地,整合现有的网上公开平台,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现有的网上检务在保留原有功能板块的基础上,增加了“检察长接待预约”“律师阅卷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等板块,基本实现了案件实时动态查询、群众举报、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民事接访等功能,初步实现了实时互动的目标。公众通过登录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即可体验网络一站式服务,快速查询到最权威、最准确的信息。我市两级检察院还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拍摄微电影、印制宣传册等传统载体,加强检察宣传,全市拍摄微电影2部、专题片5部,印制各类检务公开手册40余种。
同时,市检察院着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实现民意收集、反馈双向互动。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已经全部开通“两微一端”服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搜狐新闻客户端),公众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实现案件实时动态查询、群众举报、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民事接访、法律文书查询等功能。实现民意收集、反馈的双向互动、推动检察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目前,“银川检察”微信公众号已发布信息200余条,接受网友咨询20余次,收到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3条。
检务公开工作要求程序公开和实体公开并重。既公开程序性信息,又公开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情况。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和典型案例、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处理案件的检察信息公告、检察院工作报告、检察职能等8项检察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对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款物处理决定、久押不决、超期羁押和违法、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举报、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情况、理由和依据犯罪嫌疑人延长羁押期限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办理情况、理由和依据;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办理进展和处理结果等7项检察工作依申请公开。
打造服务型窗口建设实现门常开、人常在、事好办
平和、理性、文明、规范一直是银川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控告举报接待大厅所追求的理念。银川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曾多次获得高检院评选的“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殊荣。2014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的要求,银川市检察院以“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型窗口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着重从软件、硬件两方面入手,端正思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完善机制,使“窗口”真正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为民服务场所。
银川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刘文兵告诉记者,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将窗口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市检察院制定下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改造建设检务一站式服务大厅。通过改建、扩建建成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大厅。在投入使用的接待大厅内,记者看到,这里不仅安装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检务公开触摸屏、查询机,满意度测评器等高科技设备,还建立了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受案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实现“三个统一”,即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答复,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诉求表达渠道。此外,还设立远程视频接访室,实现了区、市、县三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连通,通过预约接访,解决上访群众上访交通不便的难题,如果上访群众对县、市检察院的答复不满意,想到自治区检察院反映,无须再跑到自治区检察院,通过县级检察院的视频接访系统,就可以直接与自治区检察院的负责人对话。实现不出远门,就可以直接向上级检察机关表达诉求的快捷途径。
积极开展申诉公开听证,促进矛盾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后,大量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涌入检察机关,市检察机关从入口、处理到出口等环节,加强与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中立第三方的监督作用,构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合力,从而让群众诉求的解决更快捷便利。对于涉检重大疑难案件,由控告申诉部门主持,各相关部门、上访人、原案当事人等利益相关人联合参与,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同时,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异地交办,减少审查阻力。在全区率先探索制定了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实施办法,为推动司法公正规范,减少冤假错案,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作出了积极努力。
逐步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角色转换。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窗口建设,在硬件提升的同时,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作人员在文明礼貌接待的基础上,热心接待,耐心听取诉求,细心发现诉求背后的隐情,真心帮助解决问题的热诚服务态度,对于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一次性告知,解答问题力求准确。完善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接待制度和青年干警轮岗制度,建立窗口部门与侦监、民行、公诉、反贪等业务部门联合接访和联合答复机制,是我市检察机关服务窗口的一大亮点,该机制将信访接待、控告举报受理、刑事民行申诉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受理统一经大厅受理,统一答复,努力化解矛盾,并实行延时服务,制定接访十个严禁,保证门常开、人常在、事好办。
为使窗口工作人员具备接待“控告、举报、咨询答复”综合能力的素质要求,控申接待人员以银川市检察院开展的“三基提升工程”为依托,加强岗位素能培训和竞赛,并采取青年干警到控申接待窗口轮岗锻炼的措施,既保证了接待人员的数量和延续性,又使年轻干警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多方位得到锻炼。
记者 张碧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