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自治区民生计划全区10 岁-12 岁儿童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11.02.2015 12:40
本文来源: 卫生厅
宁卫计疾控[2015]31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有关单位,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 年民生计划要求,为保证全区10岁-12 岁儿童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上来,要围绕工作任务目标,成立机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序做好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牵头联合当地宣传、教育、财政等部门,完善方案、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统筹调度辖区医疗卫生资源,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进度有序推进,确保各个环节工作质量。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多措并举加大流动儿童发现力度。要全过程系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做到目标儿童家庭家喻户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设置预防接种宣传咨询点,确保汽车站、火车站、集市、出租屋集中地、城乡结合部等人员流动密集区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要强化相关医疗卫生、教育等主要参与强化免疫活动人员培训,熟练掌握职责分工。要按照进度安排统一行动,严禁提前或推后集中接种时间,切实保证流动儿童接种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接种意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流程,充足配备急救药品和设备,详细询问儿童健康状况,保证足够留观时限。各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组和治疗专家组,及时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三、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以规范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达到最佳效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牵头做好方案制定、技术培训、信息收集整理、宣传动员、目标人群摸底组织、疫苗和注射器发放、接种和督导评估等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当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力支持强化免疫宣传动员工作,免费播放、刊载公益宣传信息,并加强舆情监测和对社会关切的回应。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做好学校的宣传动员、目标人群摸底登记、预防接种点的设置、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以及督导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强化免疫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经费保障。同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协调发挥当地交通运输、公安、工商等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宣传动员、预防接种点设置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强化免疫期间,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成督导组并联合有关部门在各个阶段对各地落实强化免疫措施情况进行督导。五市要成立督导评估工作组,采取以驻点督导为主的方式,全过程参与辖区强化免疫工作,对工作薄弱地区要抽调骨干人员进行帮扶。各县(市、区)要做到一乡一名督导员,驻点进行指导。乡级对村级要采取不间断巡回督导方式,连续开展督导工作。五市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督导组将系统抽查评估。对于以县为单位接种率快速评估低于95%的地区,应立即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组织强化免疫,严重失职的要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责任。各地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的工作制度:以县为单位相关方案完成后要上报备案;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五市要及时上报阶段工作小结;集中接种阶段应于次日10 时前上报前一日接种情况;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按照《宁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程序》进行并及时报告,需要向媒体发布的信息由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发布。
附件下载:
1.全区10岁-12岁儿童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2.自治区10岁-12岁儿童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
3.自治区10岁-12岁儿童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专家组
2015年2月9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1.02.201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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