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三项举措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

30.03.2016  18:58

为及时发现和处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科学防范风险,切实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入监管职责,近日,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落实三项措施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

一、 安排部署全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按照自治区食药局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计划,全市2016年共安排抽检食用农产品780批次,其中快速检测660批次,监督抽检120批次。抽检对象是老百姓关注的蔬菜、水果和牛羊肉等食用农产品种类,抽检范围包括全市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及时开展分析研判,根据抽检结果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

二、推进大型食品超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 以水果、蔬菜、畜禽产品为试点,在大型食品超市实行农超对接,在果蔬销售区全面推行农药残留品种公示制度;在畜禽产品销售区严格按照自治区食药局和农牧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大生猪和牛羊肉“两证两章”监管力度,推行《石嘴山市食品流通环节肉品销售凭证》,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产品等进入市场。

三、进一步拓展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工作。 今年,我市作为自治区食药局确定的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工作试点单位,为做好试点引领作用,我们在巩固大型食品超市农残品种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管触角,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台账、公示牌等,突出重点场所,确定了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先行、分类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