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在网吧通宵 不料被“色”网管猥亵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海龙)某网吧网管强制猥亵在其网吧上网的17岁少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事情发生在2014年12月13日,小马跟朋友来到某网吧,打算通宵上网看电影打发时间,恰好遇到此前跟小马要过QQ号的网管张某当班。张某借巡查网吧的机会与小马和其朋友聊天,并问小马为何不回自己的QQ信息,还顺势搂住小马的肩膀,伺机用身体接触小马。小马责骂张某不要对自己过分亲密,张某遂起身离开。12月14日早上8点,张某见小马的朋友已经离开网吧,就尾随小马进入卫生间内,乘小马不备,从背后抱住小马对其进行了强制猥亵。小马在反抗中抓伤张某手背,咬伤其肩膀。在两人争执过程中恰巧有人进入了卫生间,张某害怕被人撞破自己“图谋不轨”,立刻逃离了现场。但当日张某意识到自己做错事在他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在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审理此案时,张某辩称自己对小马心存好感,只是表情达意用错了方式,同时也承认自己的行为违背了小马的意愿,触犯了刑法,甘愿接受惩罚。根据2013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均不成熟,认知能力有限,易受伤害,应受到特殊保护,故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和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更要依法从严处罚。鉴于案情实际情况,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于3月17日上午将张某看押。
结合案例,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法官告诫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各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大多存在家长看管责任缺失的原因,而未成年人外出玩耍未在意地段偏僻、人烟稀少,没有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或轻易听信他人花言巧语,都容易助长坏人的“歪风邪气”。因此,除了加重处罚以遏制坏人再向未成年人伸手外,家长应注意对未成年人日常交友、外出游玩进行看管监督,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防性侵教育,如此才能多管齐下,形成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