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办理首起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

17.07.2018  22:23

吴忠市红寺堡区办理首起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
      7月7日上午,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法庭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马某某的辩护人系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宁夏银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海燕。这是红寺堡区首宗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这标志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红寺堡区全面启动。
    本案中,被告人马某某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依据2018年7月1日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与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签署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和《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红寺堡区法院刑庭受理此案后,及时通知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马某某提供法律援助。袁海燕律师收到指派通知后,积极联系当事人,进行阅卷、会见,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透彻分析,并为被告人马某某出庭应诉提出了自行辩护建议。
    法庭经审理,采纳了辩护律师提出的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以减轻处罚等辩护意见,以盗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马某某当庭表示服判息诉。这是红寺堡区进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后,法律援助律师为适用普通程序的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的首起案件。
    据了解,近三年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审理的337宗一审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律师参与辩护的比例仅为20%左右,比例低的原因主要包括被告人经济能力有限,对律师的作用认识不足等。自7月1日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在红寺堡区全面推开后,我区所有刑事案件的自然人被告人将100%得到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和帮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精准定罪量刑,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7月12日,吴忠市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已为首批刑事全覆盖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3件,提供法律帮助2件,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